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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記 / 禁愛令

禁愛令,這個八卦新聞中常常出現的字眼,是經紀公司對旗下藝人發出的一種命令。不知道為什麼今天腦中一隻蹦出這三個字,就如同耳蟲效應一般,只是我播放的不是音樂,而是這三個字。

實不相瞞,我們家也有這麼樣的一個規定。

「要畢業後工作個一兩年才可以交男朋友。」

雖然只是小時候媽媽說的一句話,但是我一直很嚴格的在執行。其實還蠻引以自豪身為母胎單身的我,畢竟現在要找到一個從來沒有談過戀愛的人真的很不容易。從小到大,身邊的同學、同事、朋友換男女朋友的速度總是讓我歎為觀止。

前一陣子朋友因為失戀,所以約我喝酒。

「我沒辦法接受自己沒有男朋友!」

「那我怎麼辦?」

「對啊,我都不知道妳到底是怎麼活下來的?」

太誇張了吧,聽到的當下真的很傻眼。但也覺得很可怕,因為我總認為沒辦法自己一個人是一件蠻嚴重的事情。

和別人相處不難,但要如何與自己相處就是一個不容易的課題。看似簡單,但其實絕大多數的人都做不到真正的與自己相處。

很喜歡蔣勳孤獨六講,裡面深入探討了六種存在於現今社會的孤獨議題,在不同的心境下讀這本書會有不同的感受。說也奇妙,這本書正是這位朋友推薦給我讀的呢。

與孤獨共處,更能夠了解自己。

先學會和自己獨處,才能夠擁有愉快的人際關係。


 

再度陷入剪片地獄中,好痛苦。